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fun88乐天使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激励机制,推动工作提质增效、规范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、公司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关工委”)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本院工作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
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关工委各工作小组、“五老” 队伍及相关协作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,考核对象包括集体(各工作小组、协作部门)与个人(关工委委员、“五老” 骨干、工作人员)两类。
第三条 考核评价宗旨: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循“客观公正、注重实绩、分类考评、激励导向” 原则,通过量化指标与质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,全面评估关工委工作成效,激发全员参与热情,助力关心下一代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第二章考核内容与标准
第四条 组织建设考核(25 分):
(一)领导机制(8 分):公司党委定期研究关工委工作,每学期专题听取汇报不少于 1 次(4 分);主任、常务副主任及委员职责明确,按时履职(4 分)。
(二)队伍建设(9 分):“五老” 队伍信息库动态更新,一人一档规范完整(3 分);“五老” 参与率不低于队伍总数的 70%(3 分);每年开展业务培训不少于 2 次(3 分)。
(三)制度执行(8 分):会议、计划总结、档案管理等制度落实到位(4 分);与工会、团委等部门协作联动,每学期联合开展活动不少于 1 次(4 分)。
第五条核心工作考核(40 分):
(一)思想引领(10 分):开展 “四史” 宣讲、红色研学等活动每年不少于 4 场(5 分);参与 “中华魂” 等主题教育活动,覆盖青年师生比例不低于 80%(5 分)。
(二)成长帮扶(12 分):“五老” 结对帮扶特殊群体师生,结对率达 100%(4 分);开展就业指导、学业辅导等服务每年不少于 6 次(4 分);帮扶成效有明确记录与反馈(4 分)。
(三)文化传承(8 分):组织校史院史宣讲、治学经验分享等活动每年不少于 3 场(4 分);挖掘整理 “五老” 典型事迹不少于 3 个(4 分)。
(四)调研建言(10 分):围绕青年师生成长热点难点开展调研,形成高质量报告不少于 1 份(5 分);提出的改进建议被学院采纳不少于 2 条(5 分)。
第六条 宣传与档案考核(20 分):
(一)宣传工作(12 分):学院官网专栏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年度更新内容不少于 20 条(4 分);向公司关工委报送信息每季度不少于 1 条(4 分);打造特色宣传栏目或活动,形成良好反响(4 分)。
(二)档案管理(8 分):工作动态、活动记录等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归档(4 分);电子与纸质档案完整规范,保存符合要求(4 分)。
第七条 创新与成效考核(15 分):
(一)特色创新(7 分):结合学科特点开展特色活动不少于 1 项(4 分);创新经验被上级关工委推广或媒体报道(3 分)。
(二)成效反馈(8 分):青年师生满意度调查评分不低于 85 分(4 分);年度工作获学院或上级表彰奖励(4 分)。
第三章考核方式与程序
第八条 考核实行“自查自评、集中考评、综合审定” 三级流程,每年 12 月开展:
(一)自查自评(12 月 1-10 日):考核对象对照细则逐项梳理,填写《年度考核自评表》,附活动记录、照片、报告等支撑材料,报关工委秘书处。
(二)集中考评(12 月 11-20 日):成立考评组,通过查阅资料、座谈访谈、实地核查等方式,对照标准量化打分,形成初评意见。
(三)综合审定(12 月 21-31 日):考评组汇总初评结果,结合日常表现与师生反馈,确定考核等次,报公司党委审议。
第九条考核实行“基础分 + 附加分” 核算,附加分最高不超过 5 分:获省级及以上表彰加 5 分,校级表彰加 3 分,市级表彰加 4 分;调研成果获领导批示加 3 分。
第四章考核等次与结果运用
第十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(90 分及以上)、良好(80-89 分)、合格(60-79 分)、不合格(59 分及以下)四个等级,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 20%。
第十一条 结果运用机制:
(一)集体考核:优秀集体授予“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” 称号,优先推荐参评校级及以上先进;不合格集体限期 1 个月整改,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通报批评。
(二)个人考核:优秀个人授予“优秀‘五老’工作者”“关工委先进个人” 等称号,纳入学院年度表彰;连续两年优秀者优先推荐上级表彰;不合格个人由秘书处约谈提醒。
(三)党建关联:考核结果与公司党建考核挂钩,集体考核优秀的协作部门,在学院综合考评中相关指标得满分。
第五章考核纪律与监督
第十二条 考核对象须如实提供材料,严禁弄虚作假。对虚报业绩者,取消考核资格,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第十三条 建立考核监督机制:考评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;通过意见箱、线上问卷等方式接受师生监督,对异议反馈在5 个工作日内核查回应。
第六章附则
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fun88乐天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第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,参照公司关工委考核相关规定执行。
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公司党委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。